(四)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、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、科研严重失信行为,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。
(五)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,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。
符合上述条件第(一)~(四)项条件的企业,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,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:
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、研发投入、科技成果三类,满分100分。
按企业拥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(或服务)相关的知识产权类别和数量(知识产权应没有争议或纠纷)分档评价。
1、打开浏览器,搜索“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”或复制链接进入官网,点击“梯度培育”中的【科技型中小企业立即前往】。
2、进入页面后,首先点击【企业信息变更】补充企业信息,随后进入【评价信息】界面,点击右上角【新增信息评价】进行填写。首次申请的用户,需先点击【立即注册】完善企业信息,然后点击【注册】。
3、注册成功并完成实名认证的企业可进入“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”,按要求在线填报《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》及上传相关证明文件。
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自取得之日起,当年有效,完成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享受相关扶持政策。
1.贷款利息按照实际支付利息的50%予以资助,其中,对于首次获得贷款的申请企业,710公海赌船按照实际支付利息的70%予以资助;
2.保证保险费用按照实际支付保费50%予以资助,单个申请企业每年获得本项资助不超过50万元;
3.担保费用按照实际支付担保费用的50%予以资助,单个申请企业每年获得本项资助不超过30万元;
4.单个申请企业每年获得贴息贴保资助不超过100万元,在本办法有效期内获得贴息贴保总额不超过300万元。
自2018年1月1日起,当年具备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,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,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,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。